您當前的位置:新聞動態(tài) > 照明知識
公司動態(tài) 媒體關注 照明知識

會展照明的分類及特點

發(fā)布日期:2015-10-26
  一、博展館照明光源宜采用高顯色熒光燈,小型金屬鹵化物燈和反射型白熾燈,并應限制紫外線對展品的不利影響。當采用鹵鎢燈時,其燈具應配以抗熱玻璃或濾光層以吸收外波長小于300NM的輻射線。

  二、壁掛式展示品,在保證必要照度的前提下,應使展示品表面的亮度在25cd每平方以上,同時應使展示品表面的照度保持一定的均勻性,通常最低照度與最高照度這比之應大于0.75

  三、對于具有立體造型的展示品,為獲得實體質感效果,宜在展示品的側前方40至60度處,設置定向聚光燈,其照度宜為一般照度的3-5倍,當展示品的側前方應為5-10倍。

  四、陳列櫥柜的照明,就注意照明燈具的配置和遮光板的設置,防止直射眩光。

  五、在燈光作用下易變質退色的展示品,應選擇低照度水平和采用可過濾紫外線輻射的光源,對于機器和雕塑等展品,應有較強的燈光以顯示其特征,在常情況下,弱光展示區(qū)應設在展示區(qū)之前,并應使照度水平不同的展廳之間有適宜的過渡照明。

  六、展廳燈光宜采用光電控制的自動調光系統,隨天然光的變化自動控制或調節(jié)照明的強弱,保持照度的穩(wěn)定和節(jié)約能源。

  七、展廳的每層面積超過1500平方米時設有應急照明。

  八、藏品庫房和展示的照明線路應采用銅芯絕緣導線暗配線方式。藏品庫房的電源開關尖統一設在藏品庫房總門之外,并裝設防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。藏品庫照明宜分區(qū)控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