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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業(yè)街燈光環(huán)境詳細規(guī)劃

發(fā)布日期:2017-03-16
  商業(yè)街夜景照明的基本特征,一是明亮,其照度水平高;二是靈活,其照明的方法和形式多樣化;三是色彩豐富鮮艷;四是除路燈外、其他照明設施高低錯落,動靜結合,融聲光色于一體;五是在滿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,其照明設施如燈具,燈桿和燈架等具有很強的裝飾性。

  據上述特征,商業(yè)街夜景照明的要求:

  一是應做好整條街的照明總體規(guī)劃、按顧客和有人的視覺心理要求和相關標準規(guī)范,把眾多的照明對象融為一體,充分考慮做到照明既突出重點,主次兼顧、亮暗分布合理、層次感強、無眩光和光污染,又創(chuàng)造出熱烈繁華具有良好視覺誘導性的效果。

  二是以寄到兩側的燈飾為重點,特別是店頭照明,商店建筑立面照明和店名廣告照明。接三層布光的方法,上層布置大型燈飾廣告,用大型霓虹燈,燈箱或投光形式照明的主景;中層用各具特色的標牌燈光、燈箱廣告貨串燈形成中層夜景;底景用明亮的小型燈飾及櫥窗照明的燈管形成光的“基座”。再用變光變色,動靜結合的手法,把路面照明,街上的公共設施的照明及跨街串燈裝飾組合為一體,從而創(chuàng)造一個有機的照明整體畫面。

  三是要求各商店的照明在整條街照明規(guī)劃基礎上,突出自身照明的特點和個性,但店面照明設施的布置方面一般垂直于行人的視線。

  四是對商業(yè)步行街入口的建筑物,街名標志及裝飾性路燈等均應進行專門的精心設計,以便刺激和吸引顧客進街購物或休息游覽。

  夜景觀規(guī)劃設計主要通過光對商業(yè)步行街進行二次塑造,要考慮到建筑的文脈,從其具體內容包括建筑體量、高度、外觀、色彩、風格、材料質感等入手進行二次表現將其被光授形的無知要素表達提供“存在的理由”。白天,由于日光具有不可選擇性的缺欠,因此會使步行街空間許多地方難以協調。而在夜間,景觀的照明則可以利用光,通過改變建筑色彩、質感、體量、形態(tài)等手段,使建筑物組合得更精彩、協調和美麗。